2008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考试办法
2008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浙江警察学院在高考前组织的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
浙江警察学院继续采取高考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计分办法录取新生,其中高考成绩占85%,体能测试成绩占15%,两项相加为综合总成绩,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成绩=高考成绩×85%+体能测试成绩×2.5×15%
(一)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至4月5日;报名地点: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邮编:310053。
2.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并在3月25日至4月5日期间,凭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手续;或通过每人填写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的函报,向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报名,报名费130元。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式样详见下页。汇款人姓名栏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之间用斜杠“/”隔开;在汇款单上的附言栏填写考生的高考报名序号。
(二)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
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的当天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参加面试、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面试实行综合淘汰制。面试合格(含待查)的考生,领取《心理、体能测试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第二天参加体能测试。
面试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确认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并签名。考生需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政审划线的条件之一。
各地市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时间详见下表
市 |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
体能测试时间 |
温州 |
5月4日 |
5月5日 |
台州 |
5月5日 |
5月6日 |
湖州 衢州 |
5月6日 |
5月7日 |
嘉兴 绍兴 |
5月7日 |
5月8日 |
宁波 丽水 |
5月8日 |
5月9日 |
金华 舟山 |
5月9日 |
5月10日 |
杭州 |
5月10日 |
5月11日 |
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
(反恐防暴方向)
体能测试加试 |
|
5月17日当天报到并进行体能测试 |
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期间,学校在杭州火车站(城站)备有专车候接考生。考生若自行前往学校,可从火车东站(或汽车东站)乘317路、B支3路、吴山广场乘404路、蒋村公交站乘194路公共汽车直接到校(均在滨江区滨文路站下车);也可从汽车南站乘322路公共汽车到新胜站下车。
学校有不同档次的宾馆、招待所供考生选择住宿。
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1)100米跑;(2)1000米跑;(3)推铅球(5公斤)。
女子:(1)100米跑;(2)800米跑;(3)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测试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以上(含180分)。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考生,须在面试中表明意向,上述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须达到260分以上,并需在5月17日中午12: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加试测试体能有关项目,同时交纳加试报名费130元。加试项目为:
(1)立定三级跳;(2)引体向上;(3)4米往返摸点跑。
此三个项目的成绩只是连同前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成绩一起,作为确定填报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志愿资格线的依据,不计入考生录取综合总成绩。
体能测试结束后,对于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6个项目(含加试的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单独确定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要求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
考生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的住宿、交通等一切费用均自理。
(三)填报志愿
参加过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6月25、26日上午凭《心理、体能测试证》、居民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到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填报《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考生志愿表》,并填涂相应的“机读志愿卡”。对同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第二专业填报浙江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其第二专业在专科录取时视为第一专业。报考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考生,凭学校发给的合格证明填报志愿。
(四)录取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考。均需要参加在浙江警察学院举行的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并成绩合格。
高考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市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市、分文理、分男女划定浙江警察学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全省统一划定分数线,划线比例为1:1.2。该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校招生第四批分数线,前三项体能成绩在29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学院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先录取本科后录取专科。本科录取中,考生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分数线,其中文化分上重点分数线者优先录取;专科录取中,考生文化成绩必须上普通学校招生第四批分数线,其中文化分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分数线的优先录取。考生录取后,学院直接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身高、体重、甲肝、乙肝、澳抗阳性等身体条件不合格或三个月内发现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